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126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投标人资格要求:“(4)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押证时项目班组必须配备见证员 1 人必须取得《温州市见证员证书》,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修改为“(3)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押证时项目班组必须配备见证员 1 人,允许配备人员中兼任,但应按规定完成备案。”。
2、招标文件第10页1.4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人员要求:②、③修改为: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协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温州市协会《培训合格证书》,市政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工程专业。
③监理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协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温州监理协会《监理员岗位证书》;
招标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代理单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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