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龙港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 答疑与补充
[答疑与补充]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一)
发布时间: 2020/8/13   访问次数:   

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126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投标人资格要求:“(4)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押证时项目班组必须配备见证员 1 人必须取得《温州市见证员证书》,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修改为“(3)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押证时项目班组必须配备见证员 1 人,允许配备人员中兼任,但应按规定完成备案。”

2、招标文件第101.4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人员要求:②、③修改为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协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温州市协会《培训合格证书》,市政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工程专业。

③监理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浙江省协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温州监理协会《监理员岗位证书》;

 

 

 

 

招标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代理单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13

 


附件:
1、补充文件001号.doc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