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土地交易 >> 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宜山镇C-50a地块
发布时间: 2020/7/23   访问次数: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0]15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20] 96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宜山镇C-50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宜山镇C-50a地块

出让面积(㎡):

9759.61

宗地坐落:

宜山镇灵宜公路以南、龙金大道以西

出让年限:

5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准入产业条件:

纺织类

地上总建筑面积:

9760㎡且≤17567

容积率:

1.0≤容积率≤1.8

绿地率:

5

建筑密度:

50%

建筑高度()

25

其他要求: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投资强度

(万元/亩):

不得低于200

达产后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不得低于121.4

达产后亩均税收(万元/亩):

不得低于17.8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不得低于1.1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不得低于202

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比(万元/亩):

不得低于1.2%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年):

不得低于23.5

 

起始价(万元):

461

保证金(万元):

93

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数倍

备注:

1、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契税等费用,竞得人须另行支付。契税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交纳。

2、若该地块与周边相邻地块由同一个业主受让,在满足规划控制的各项指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其地块间的指标允许适当相互调剂、统筹设计,生产车间等可以连体建设。

3、该地块按现状进行出让,其中按处罚决定应拆除实际未拆除、地块内不符合现行规划的建筑,在符合建筑安全和年度消防安全检查要求的前提下,为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暂时予以保留,待企业按新的规划建设方案进行重建时再予以拆除(用地单位应在5年内完成整改拆除工作),在此期间的企业安全生产由属地乡镇实施监管,并作出承诺。

4、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办理处罚后,在符合建筑安全的前提下,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在土地出让时,由竟得人按建筑物评估价格100%作价购回。超出土地红线范围和按处罚决定应拆除实际未拆除的建筑物不予作价处理。

5、具体技术指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竞买申请人须在812日前向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申请,由县经信局对项目进行确认并出具招拍挂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参加报名。进入挂牌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821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通过的招拍挂资格证明,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三)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个月。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须当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属地乡镇签订《苍南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苍南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再凭《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南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及银行保函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0813900时至2020826900时。

网上报名时间:2020813900时至20208241700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824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缴款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竞得价款的50%2个月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13615872818(林先生)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723



【打印】 【关闭】